Friday, August 31, 2007

我愛你,馬來西亞!


Celebration
Originally uploaded by Rescue Dog

我的國家,馬來西亞剛剛過了50歲。

以人的年齡計算,50歲應該是個成熟穩重的中年人了。

馬來西亞從馬六甲皇朝至英殖民地時代,然後經過二戰的慘痛經歷,再面對內憂外患的對抗馬共、513事件和馬印菲風波等,就如一個剛出世的嬰孩,然後成長的過程。

在這成長的過程中,有喜有懮;有人得意,也有人被犧牲,換來的是發展和進步。若沒有得意的人努力,沒有犧牲者的付出,就沒有今天的馬來西亞。

曾經有朋友問我,是否滿意現在的生活?我反問他,你覺得現在的生活不好嗎?最後,我們大家都沒有給對方答案。

從我出世時所花的第一筆費用,就是我媽當時的生產費,如果沒有記錯媽媽說的,那時用了不到50令吉就把我 "PIT" 了出來。出世以後,那些打甚麼預防針的,阿公 ( 馬來西亞政府 ) 全免費包辦至我小學六年級,在小學畢業前還多了免費牙醫服務。

到了我中學時期,除了免費貸書外,我就很少花阿公的錢了。

當時由於跟書無緣,中五大考只考到一張普通文憑後就畢業了。之後,就報讀了獨中一年,同時也加入了民防部隊。自從那天起,阿公每個月都會定期給我錢 ( 訓練津貼) 花,到今天也是如此。

在咖啡檔吹水時,大伙兒在砲轟阿公不公平,甚麼固打制剝削了其他族群的利益等,只有我站在阿公那邊靜靜的聽。

去年在網上認識了一位身在國外的朋友,他或許是我以前的同學,也或許是我不曾相識的,但沒有關係,泛泛之交而已。他常常在網上問我一些關於阿公政策的東西,然後又說自己雖然身在國外,但是還很關心老家的發展和阿公的政策等。不過,他說了兩句就有一句是對阿公有骨的話。

我不能不認同他的部份說法,就如我認同黃明志的"我愛我國家"的歌詞一樣,因為部份都是事實。但是,我必須強調的是,我不認同黃明志的做法 ( 刪改國歌 ),也不認同我那朋友的態度。

人非聖賢,聖賢也難免也會做錯和偏心,這個世界上是沒有絕對的公平 ( 突然想起初中英文老師 Mr. Peter Lim 的名言,The world nothing is fair. ) ,所以我覺得做些有建設性的東西嘗試去改善,總好過只把愛國掛在口邊遮掩心里的背叛,只會抱怨不說,說了又不做,做了又不認。

我今年也30了,我不敢說我對50歲的馬來西亞做過些甚麼偉大的貢獻,但是我敢問你對馬來西亞付出了些甚麼?

I Love You Malaysia !

國慶日快樂,馬來西亞我愛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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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23, 2007

愧對好友,對不起



2007年8月23日的凌晨,我和東凱去採訪一宗車禍事件時,事主兒子因不滿我們拍照,而痛毆了東凱3拳,結果嘴唇被打至破裂,縫了4針。

當時我因為和東凱的位置有段距離,所以來不及為東凱擋架。當我跑到他身邊時,他已經被打至坐在地上,嘴唇也被打至流血了。

就這樣子,我看著他被打而做不了甚麼。老友兼學長,對不起!

其實,當時第一到達現場的記者是我,因為我當時覺得該起車禍有看頭,所以我馬上叫東凱過來。怎知?事情會演變成這樣,所以我需要附上部份的責任。

記得當時東凱曾叫我拍兩張照片,第一張是他傷口的血照,第二張是偷拍毆打他的"兇手"。但是,當時的情況很混亂,就算警方在場也沒有做些甚麼,所以我也只能拍了唯一一張東凱的"血照",然後就和他分別離開現場去醫院。

如果說東凱是一名很專業的記者,我是絕對認同,因為當時他即使被人毆打,也緊護著相機,就算被打至流血後,他還很鎮定的交代我拍他的"血照",我自認沒有他那般專業。

雖然我很慶幸當時我沒有受到任何攻擊,但是看著同事、老友兼學長獨自承受痛苦,我真的覺得自己有愧於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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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ugust 19, 2007

毒針部落客的閒人免近部落格

在林海峰的 [是但嗡踎低噴飯] 節目中,其中有一段講起部落格。

他說,最近的人很流行把心事都寫在部落格裡,寧願把新事和陌生人分享,也不願和最親人分享。因此,他認為部落客基本上是露体狂,而看部落格的人則是偷窺狂。

你怎麼說?我個人就覺得說得對。不信?請看我前幾篇 [ 朋友 ] 的文章啦!

我認同林海峰說的,寫部落格的人都是露体狂,我就是要給人知道我做了些甚麼、說了些甚麼或想些甚麼,所以我才寫;露体狂也不是一樣嗎?他要給人家看,所以他才露。哈哈!至於看部落格的人被譽為偷窺狂,這一點更加沒錯。

最近,不懂是得罪人多,還是走紅了,我的部落格由無人問津,突然轉變成口水戰地。我在想,我的部落格再怎麼爛,寫的文字再怎麼差,是放毒針還是指責錯誤......,總之我寫甚麼,至少都還死剩一個讀者,那就是不懂從那粒石頭裡爆出來的 "匿名者"。

自從我寫 [ 朋友 ] 一文後,我才發現這名"匿名者"是我部落格的忠實讀者。因為,我寫任何文章都好,只要有位進,它就會藉題發揮了。

起初我還真的有點好奇想知道他是誰,但是知道了又怎樣?最多也好像他常掛在口邊的,放他多幾隻"毒針"囉!哈哈哈!

說到放"毒針",我相信只有自己沒料到或者不負責任的人才會被"毒針"刺中,中毒慘死吧。想想,我年中都放不少的"毒針"咧!

在同事之間,我看到有錯誤的地方,我都會直接向當事人反映,若情況嚴重的話,我會直接向上司匯報或投訴,這就是所謂的"毒針"。對於朋友之間,我會很雞婆的先向當事人的朋友了解情況後,才放出"毒針",這些"毒針"可以是通過當事人朋友的勸告或者提醒。

說到對付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敵人,放"毒針"是免不了的事情,這些手段在敵方也有出賣吧!這些敵人或許是同事、上司、朋友或者是一些根本不認識的,誰放誰"毒針",只有放針的人才懂。

難怪,"匿名者"常常強調很怕我啦!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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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16, 2007

火狗經論 - 掃黃



我常說,黃色事業是全世界最古老的行業,從古代一直流傳至今。

馬來西亞雖然是個多元種族的國家,但是也是個回教國,所以黃色事業不被允許在國內經營。不過,色情場所暗藏多時,儘管執法單位嚴厲掃黃,但是野火燎原,風吹又生。這是執法單位無能為力?還是默認這門行業的存在價值?

我喜歡說江湖話,如果問我對此有何看法,我會回答說:“職業無分貴賤,只要有買就有賣。如果說執法不能徹底除根,何不將它合法化,加以管制?”

鄰國政府於數年前將黃色事業合法化,謀生的應召女郎強迫性定期做身體檢驗,還有衛生證明書。這是該國政府鼓吹黃色事業,還是像我所說的,除不了根就立法管制?

性需要是正常成人的自然需要,不管是男女,她或他都有基本的渴望,這只是在乎個人的需求和渴望程度,或者也是視乎個人的壓抑和定力。所以,一對夫妻或男女朋友在一起,有美滿和足夠“需求量”的性愛活動,他們是幸福的。

至於那些沒有伴侶的男女,他們要如何滿足自己的性需要?一般上的解決方法是:A. 自慰 B. 尋找一夜情 C. 付錢買性

記得曾經有人說過,將色情場所合法化,有助於減少強姦和性騷擾的犯罪率。

但是,現在的女人不再是弱者,她們很有智慧的反駁說,這個建議未必能減少強姦和性騷擾的犯罪率,但是肯定製造家庭問題,同時提高染上世紀絕症 ( 愛滋病 ) 和性病的風險。最後,這個反駁力量加上各正統宗教的道德觀念,反駁聲獲得全勝。

因此,黃色事業這麼多年來在國內還是繼續偷偷賣,執法單位也只有依照法律,根據程序掃黃。

*****

昨晚跟著警方和宗教局聯手的突擊隊伍到市區的3個地點展開掃黃行動。

突擊隊當晚抓了5名涉嫌提供性服務的中性人外,還抓了2對被懷疑違反回教法在婚前進行性行為的男女。

之後,突擊隊伍再突擊一間本地著名兼老字號的酒廊,並將酒廊內的8名中國妹和越南妹帶回警局問話,以調查她們是否涉及色情活動或違反移民法令。

在被帶回警局的其中一個中國妹 ( 圖中藍衣者 ),身材和相貌一般,年紀應該在25歲之間吧!

當突擊隊入店搜查時,她衣著性感,臉上的濃妝顯得十分妖艷,說她不是賣淫也很難相信。當她和其他人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前,她向警方要求更換衣服。

之後,她換了一件白色T-恤配藍色牛仔褲,形象馬上有了轉變,從妖艷十足的應召女郎變成了一個單純小女生。當她和其他人被帶到警局時,在電梯內的回眸一笑,徹底的露出了她應有的天真。

當時我覺得她很可惜,如果她不是從事黃色事業,她肯定迷倒不少小男生,雖然她的質素只屬一般。當然,我不會看不起她,我仍然會堅持我的立場,[ 職業無分貴賤,有買就有賣 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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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ugust 15, 2007

陸上行舟比諾亞



在1999年之前,常常聽老師和長輩說:"羅馬不是一天建造起來的。"

那個時候我不懂他們在說甚麼,但是當我成功用2星期撘好這隻船後,我突然開竅了。

雖然這隻船不只我一個人所撘建,但是從設計到撘建工程都是由我一人總籌,我的得力助手也不超過10人,做和拼的也只是我們這10人左右。

這隻由大約150根竹竿、50支木材、約200片紙皮和幾十呎白布所建造而成的竹船看似很容易扎成,但是,曾經參加過童軍活動的兄弟都應該知道,這隻竹船每一處都是用繩索扎成。

記得當時提出建議時,雖然大家都一致同意造船作營火會的主題,但是沒有多少個人的看好它可以建成。

當時我還很大聲的說,只要跟著我的計劃去做,"包"2個星期內完工。過後,大家就拼死般的開工去了。

在建造的過程中,我和我的兄弟們嘗試過失敗、挫折、爭吵,但是靠著我們堅定的意志和祂 ( 當時我是教會中"弟兄" ) 所賜的力量,最後我們成功了。

我們成功的在陸地上揚帆,百人安全的站在"甲板"上拍照,還有記者採訪,贏得了當時全體約1000人出席者的喝采,這是我們最後得到的成功和喜悅。

如果沒錯,這隻竹船也是當時年代,檳州學生制服團體中,唯一完整的竹船棚架,也是證明了我們能的勝利品。

自從那天之後,我真的明白羅馬為何不是在一天建造起來的,同時也感受到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喜悅。

想著想著,我就要拿諾亞來作比較了!哈哈哈

*******

相關照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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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August 13, 2007

"好兄弟"開派對


自昨天凌晨開始,大街小巷都看見有人在路旁拜祭,這時才想起,又是"好兄弟"開派對的時候了。
以前小的時候,中元節對我來說是很陌生,但又很熟悉。陌生,是因為我覺得那時的氣氛陰森恐怖;熟悉的是那歌台的奏樂和笑劇。
長大以後,我似乎對中元節失去了當時小時後的感覺,即不陰森恐怖,也不特別的去看歌台。
這是時代的變遷而把我的從前遺忘,還是我根本就不曾了解我們華人的傳統?
今年的中元節,有空我會去看看歌台。
*****
中元節
農曆七月十五日(有些地方是七月十四日,相傳是宋代末年蒙古人入侵某地,居民為逃難而提早一天過節),道教稱為中元節,佛教稱為盂蘭盆節(簡稱盂蘭節),民間舊稱鬼節,七月半,中元普渡。相傳那一天,地獄大門打開,陰間鬼魂會放禁出來。有子孫、後人祭祀的鬼魂回家去;無主孤魂的就到處遊蕩,徘徊於任何人跡可到的地方找東西吃。所以人們紛紛在七月,以誦經作法等事舉行「普渡」,以普遍超度孤魂,防止它們為禍人間,又或祈求鬼魂幫助治病和保佑家宅平安。因此南方地區在這一天有普渡的習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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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August 12, 2007

朋友




朋友,可以是一生一世,也可以是過眼雲煙。

今天,和一位相識約10年的朋友翻臉,可以說是他的問題,也可以說是我的問題,見仁見智。雖然我和這位朋友談不起出生入死,但是也曾經一起有過歡樂的時候。不過,這些都已經過去。

在我的角度,我是認為這位朋友的人格和處事態度有問題,所以我才跟他絕交。當然,在他的角度,他同樣可以認為我是無事找事,問題出在我自己,絕交也沒有關係。

想想,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動物,自我保護的能力很強,就像我們的眼睛,一有東西靠近,眼皮就會自動關上;人的免疫系統也一樣,一有病菌侵入,就會自動產生免疫。當然,人的思維也一樣,無論誰對誰錯,先來個自我保護,其他的等著再說。

說到對錯,有誰可以衡量對錯?沒有錯就沒有對,有對就要有錯。所謂的對錯,是否真的像一般說的,過得自己良心即是對?或者是像法律那樣,所有條文以黑字白紙列明,所做的超出界限就為之錯?

哈哈!廢話少說,我已經和他絕交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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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ugust 08, 2007

長髮女孩







每年的8月8日,我總會不經意的想起她,因為,這天是她 - 長髮女孩的生日。

從以前的郵寄生日卡,到今天的手機簡訊祝賀詞,自1994年開始,維持到現在。
是不是有點像影片"生日快樂"中的情節呢?

哈哈 !

長髮女孩,是我在高中一大考前,學人家到公共圖書館"溫習"功課時認識的一位英校女生。
記得當時,她是整個圖書館裡,每個男生的夢中情人,當然包括我。只不過,當時因為有位好朋友先出聲看中她,而我那時候也在學著講義氣,所以就壓抑自己的情感,幫朋友泡妞。

不要以為她是當年流行的ROTI婆 ( 壞女孩俗稱 ),她反而是檳島某私人英校的高材生,還在當年的高中一大考中考獲將近全科特優哦!除此,她的自然美是無人能比,還有她那文靜和樸素大方的氣質,就是走到那裡都會吸引著我們當時那班情窦初開的小男生們。

如果沒有記錯,當年在我面前要泡她的男生不少過10個,這數目當然不包括那些我不知道的。
還記得有一次,我那位想要泡她的朋友在高中一大考的前一個禮拜,在我們幾個死黨的協助下,自制了一張超大的書籤送了給她,其中包括了勉勵和示愛。

結果,到了我們要應考的前幾天,也就是當年我們在圖書館最後見面的一天,她拿了2張書籤回送給我們。一張是她和姊姊送給我們整伙人,另一張則是送給我的,就是上面的那張。

嘻嘻!

其實,我已經忘了怎樣和她交上了朋友,只記得,我們當時的"友情"真正只維持了幾個月,過後就沒有甚麼見面,改以書信和寄賀卡來往,一直到了95年高中三大考那年,我們才在圖書館中再見面。但是,也是見了幾次而已,因為高中三那年我已經沒有常常去那圖書館"溫習"了。

當時,我真的有想過主動泡她,但是,當時的我開始成熟了點,因為明白媽媽當時獨撑我和妹妹的生活,我不會有多餘的零用錢泡妞,也考慮到自己的成績和她相差太遠,於是就繼續壓抑自己對她的感覺,雖然我感覺到她給了我少許的機會。

高中三大考完畢後,她就到外坡升學,在她離開檳城去升學前,她給了我最後一次的機會,邀請我到她的家做客,見了她的父母,還有那條差點嚇死我的大狼狗。當她的父母吃完午飯後,就出門回到工作崗位上,只留下了我和她單獨在家。

記得當時我們的話題不多,她給我的感覺就是等著我說出那句話,而我給她的感覺則是不敢開口。最後,我只跟她說了保重和保持聯絡就走了。

之後,她就去了吉隆坡升學,過後又去了英國,我們雖然不曾見面,但是仍然以電郵、ICQ、書信和賀卡保持聯繫。

想一想,看一看,這已經是14年前的故事了。

我不懂她現在是否還是一個人,或者有甚麼改變,但是我肯定我已經變了,我不會再對她存有仍何遐想,因為我身邊已經有了一個我愛她,而她又愛我的人。

不過,當年我對她的那份情意,不會因此而遺失,因為那份情意已是我人生中歷史的一部份。

長髮女孩,Happy Birthday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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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02, 2007

回到從前



今天,下班以後跟著上司和同事去了北海吃火鍋,為了方便大家,就10多人共乘3輛轎車過海。

當大伙兒吃得興起後,就開始乾兩杯當起酒俠醉客來。之後,大部份人都希望到著名的"嘔吐洗地"見識和繼續那醉生夢死的下半場,除了我和另2名不嗜酒的家伙以外。

為了不讓想繼續下半場的同事掃興,我們就要求一位住在北海的同事將我們載到碼頭搭渡輪回檳島。

當我們3人坐在渡輪上時,享受了很久沒有感覺的海風。約15分鐘後到了檳島碼頭,我們3人又半走半跑的趕搭最後一趟免費快捷通巴士。在巴士上坐了不到5分鐘路程後,我們就在光大下車,步行大約5分鐘回到辦公室,然後就各自回家。

今晚上給我的感覺有如回到從前,回到當年沒有駕駛執照的時候,無論我去那裡,都是走路或搭巴士。

現在,即使我要到住家對面的咖啡店喝杯咖啡,路程也不用5分鐘,我也是開著摩多過去。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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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August 01, 2007

晚餐還是早餐?



昨天是星期三,很高興無驚無險的挨到傍晚6點半下班回家。
原本以為可以吃一頓媽媽煮好的住家菜後就去找女友談心,誰知一通電話就搞到我沒得見女友,晚餐要凌晨將近2點才吃,這個部落格也是清晨約5點才有空寫的。

剛才6點多,接了一個朋友的電話,去見了一單跟進新聞中的事主,然後從他口中獲得了一些機密"風聲",結果由趕到"風聲來源"的地點。不過,"風聲"地點被大狗駐守,這宗新聞又不可亂亂跟進,最後打消了跟蹤大狗的念頭,去了一位同行的家作客等消息。

當確定沒有甚麼好跟進後,到了晚上差不多10點才回家。

回到家後,前後不到15分鐘,電腦也來不及開,又來了另一個單位的"風聲"說有車禍,又有火災。他媽的,又匆匆出門去了。在醫院等了將近1小時的結果是吃白果,那些所謂的車禍和火災,只是屬於不到200字的小新聞,交給主任後也不懂是否有機會刊登。

這時,又應酬了"戰友"去了咖啡店吃滷肉。當我坐下不到20分鐘,快令我產生恐懼感的電話又嚮起,又再傳來了死亡車禍的"風聲"。結果,當我趕到現場之後,果然不出我所料,那是一則過時"風聲",所謂的死亡車禍早在幾個鐘頭前已經發生了。

最後,當我回到家時,已經是凌晨約1點了。和女友談了約5分鐘的電話後,才記得媽媽特別為我準備的晚餐已經變成早餐了,當我吃飽後已經是凌晨將近2點了。

當我準備上網時,那個...那個電話又再響起,某某地方又發生了嚴重車禍,我又匆匆的出門去了。這次,當我回到家已經是凌晨3點了,整理好電子相簿紀錄、讀了幾個部落格,也回覆了幾封電郵後,在寫這一則部落時已經是清晨5點了,菸也抽了不少過5枝。

寫著...寫著...又點了一口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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