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November 22, 2006

謝謝縮頭龜指點

之前的一個帖子中談到我和星洲的一位同事的問題,原本我和他已經恢復正常的工作和朋友關係,但是因為這頭龜的一個留言而受到破壞,同時也嚴重的打擊了我的工作熱誠和態度!星洲的戰友,以後的日子還是自己做回自己的啦!免得我做了又要亂,縮頭龜又露出半個龜頭來教訓我了!

這縮頭龜的回覆如下:-

"简单的留言,也让你想了那么多,这么喜欢猜测人家对你的想法吗?如果对于你所谓的社会责任,你那么热心地去做,明白人都会替你骄傲,但你却多了一份“埋怨”,这让人觉得你很不甘心地去做。工作是工作,社会责任是社会责任,别混为一谈,既然你认为你比别人做多了,那你应该会比其他人更强,更会想吧?或许因为我只是过客,不懂真正原因,但令伯就是看不惯阁下“要做又要乱”的做法,你身边应该有很多人在鄙视你吧? "

很感謝這縮頭龜的指責,它同時也點醒了我,工作和業餘的社會服務是不可混合而談!我想我當初是做錯了!這點我會糾正,以後在工作時我絕對不會濫用我的身份;自然的,我也會因此而不再"要做又要亂"了,不過這也不會維持太久啦。
哈哈哈哈
但是我目前"要做又要亂"的做法,唯一的解釋是吃飽饭的馬會跑不會叫,肚子餓的馬就邊跑邊叫,埋怨不一定是不甘心的啦。
其實,早幾個月前就應該離開,自己或許會好過一點,今天也不會被匿名的縮頭龜來單單打打!不過,最後還是要感謝它的一言驚醒夢中人。
喔!現在是凌晨的4點26分,等下上班睡不醒是我自己找來的!

6 Comments:

Blogger 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要讲又要怕的,是令人鄙视的人.

1:10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听着,这是你自己本身存在已久的问题,别将它说成因是我的一番说话,而造成这种地步,若你们本身关系稳固,会因我在你的部落格留言而闹翻吗?真的认为你的想法很幼稚,既然你可以在部落格写你自己的事情,别人也有自由在你的部落格留言吧,留言当然有好听有不好听的吧,这种道理你懂吗?亏你还是一名记者!

2:02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之前形容你的字句,果然没错,你常猜测别人对你的想法,有时误解了也不懂装懂,自个儿陷入自己的幻想世界,这种行为很要不得,知道吗?听你的口气,好像别人一定要依靠你,才能混一口饭吃。或许你真的很强,别人也有可能你而占了一些“光”,但,请你别自以为是好吗?

2:05 AM  
Blogger 熱血火狗 @ FireDog said...

哈哈哈!是幼稚也好,是自以為是也好,或是不懂裝懂也好,這就是我的性格。還有,我很土公的,你吹嗎?哈哈哈
要強調的一點是,我從來就沒當過我自己是一個記者。
不過,自小就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,也對自己有個名字感到驕傲,每次說話,我會讓所有人知道話是我說的!你呢?哈哈哈

8:10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当然,也只有你,能说出这一番话,哈哈!!!!果然很会幻想,对自己感到骄傲,怪不得除了我,没人要在你部落格中留言,哈哈哈哈哈!!!!

5:27 AM  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浪人:當你自己認為很強的時候,是否意味著不需要他人的幫助,也意味著你就不必幫助他人?

12:00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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