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06, 2006

我應該是後悔了

今天在991執勤時,又在醫院看見一個年輕的女子死於車禍,心里很不好受,想要離開報界了。去年,口邊一直掛著因為和前老闆吵架不幹後找不到工作,才會進入報界當記者。其實,我當時一直在想,若我成功進入報界當一名記者,或許我可以通過文字和照片,教育公眾如何防止意外發生和加強他們對居安思危的慨念,所以一直通過身邊朋友的問路,最後在2005年的1月1日加入了光明日報。但是我錯了,儘管我做得多好,要死的人最終還是要死,天災人禍每天都在發生,誰都不能改變。

我也誤解了入報界以後,以為會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為社會服務,現在不要說是民防隊的執勤了,甚至連陪女友的時間也沒有。每個星期,我好不容易才挨過6天后的週假,一天或兩天的時間要分配給女友、家人、社會、朋友和自己,若平均分配的話,兩天的週假我自己只能分配到大約9小時,扣除一個成人最少的睡眠時間5小時后,我自己也只剩下4個多小時而已。

一個星期六天的工作日,上下班前後的ON CALL已經約束了我的時間和活動範圍,即使下班後想去民防隊執勤或參與拯救工作,也要擔心隨時接到主任的電話。記得去年有一次的週假晚上,民防隊收到光大接獲炸彈恐嚇,我馬上就趕到現場報到執勤。到了晚上將近12點,突然主任出現在我前面,他問我,若等下證實真的有炸彈,發生爆炸後,我要繼續執行民防隊任務還是被召回開工?那時,我覺得進退兩難,無法回答他的問題,我只答了一句,12點過後再說。其實,我當時可以直接回答他說繼續民防任務,因為若國家有發生任何嚴重突發事件或天災,民防局主任可以在緊急狀態法令下,強制將所有民防隊員召回部隊中執行任務,雇主不能對在這法令下被召回執行任務的員工實行任何對付行動。當時我沒有回答他,是因為我是一個活躍的民防低級官員,同時也是個盡責的記者,兩者間令我很矛盾,我也不想為難主任。

嚴格的計算起來,我加入報界以後真的很不划算,親手救的人少了、時間沒有了、活動範圍小了、薪水只有一般,同時也因為報社立場問題和不少朋友疏遠了、女友差點不要我了,想想還是改行好!

這幾天又會是我的工作低潮時候,不會有太特出的表現了,能做多少就多少了。

2 Comments:

Blogger 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有什么好后悔的?

这么多人死了,我们都还死不了.......

1:04 AM  
Blogger 熱血火狗 @ FireDog said...

不是死不了,還沒死而已啦!

12:19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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