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September 08, 2007

如有雷同,純屬"巧合" !!






[ 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 ] 可以在電影或者電視片集結束後的螢幕出現。
這次在我的部落格出現,其實也沒有甚麼的啦!也只是"巧合"而已!
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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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有这种美国时间去挖掘别人的“巧合”,不如好好去找独家新闻,或针对自己的不足而增进自己,等下你的总编辑又说不认识你这条狗了。还好还好,我的总编辑认识我,所以我才有这种美国时间來你这条狗的部落格留言。

1:10 AM  
Blogger 熱血火狗 @ FireDog said...

哈哈!我不靠關係領功的,她認不認識我沒有關係,每個月定時有薪水發就好!
你還是把你的美國時間好好用來工作啦!不然,說錯話了,讓我知道你是誰,我會放你毒針的!
哈哈哈

1:45 A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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