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28, 2007

最後還是放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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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scue Dog

再一次的猶豫不決的時候,做了一個決定,再次放棄了當警察偉大理想。
昨晚,頭痛了一整晚,未到晚上10點就入睡。雖然說是入睡,但是腦子里一直翻覆的想著,我到底要選擇留在民防隊還是投身志願警察。
今天,清晨6點半已經起床,在前往面試志願警察前必須做個決定,最後我選擇了留在民防隊。
畢竟,我在民防隊的日子不是一朝一夕,不是說走就走。
在民防隊服務了11年里,那裡的朋友、職務、責任和制服都不能說放棄就放棄。
當然,我還是有考慮過若我加入志願警察後,所有東西都必須從新開始,而責任方面也重了許多。
志願警察被賦予權力執法,所以與民防隊所有的權力做比較的話,志願警察的權力較大,若加入後思想方面稍微歪曲的話,這可能改變我的人生,成為害群之馬或濫用職權。
雖然在民防隊里我不是甚麼舉足輕重的長官人物,但是我在那裡有自己的角色。
我在民防隊的軍階是伍長,很多時候我必須帶隊處理緊急事件,必要時還要協助長官做危機處理,我自認可以勝任這些職務的民防隊隊員不多。
再說,我在民防隊所獲得的經驗和訓練,都是得來不易,民防隊也在這方面付出了不少來培育我,我才有今天的成績。
其實,最重要的是曾經和我出生入死的民防隊隊友,這些都是我捨不得離開民防隊的主要原因。
我和 SJN NG 曾經在2002年土尾橋大火中,面對著熊熊烈火拆屋阻止大火蔓延;阿 CHOW 結婚時我是他的婚禮攝影師;阿 GHEE 、 阿 OOI 、 WONG YEW JENG 和楊氏兄弟 都是我的吹水夥伴;阿HUAT 和阿SAM更是我的風花雪月之友、還有幾位大學生 HAN THEONG 、KAM CHEONG 和最近"埋堆"的阿 LOW也是曾與我出生入死的兄弟群,像他們這種兄弟何止此數,這些都一切盡在不言中,大家心照就好。
寫了老半天,其實只是想說,我不當警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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